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直属学校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全额拨款)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对象条件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适合从事教师职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具备或正在申请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高职校岗位的除外),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正在申请者必须在2016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4、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18日);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学科岗位的相关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www.czhrss.gov.cn/class/PLMFJIDH。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5年12月14日9:00—2015年12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15年12月14日9:00—2015年12月18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
2015年12月14日9:00—2015年12月19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各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6年1月4日9︰00起在http://www.czhrss.gov.cn/class/PLMFJIDH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可拨打考务咨询电话或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
(四)报名注意事项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具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空白协议书)。
2、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具备《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签约大学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考生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并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2015年12月22日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无效。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考生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考生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考核时间:2016年1月9日(周六)上午8:30—11:00(体育、美术学科8:30-10:00)。如有变化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考核内容:主要围绕专业理论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考核(其中:体育、美术学科岗位增加专业技能考核,上午10:10开始抽签考核)。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体育、美术学科岗位笔试成绩按笔试考核成绩占3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70%计算,其他学科岗位笔试成绩按笔试考核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合格线为笔试总分的50%。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人选,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人选。面试资格人选名单将在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人社局网站公布。所有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在常州市教育局网上查询笔试考核成绩。
(二)面试考核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1、常州市教育局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公布具体学校的招聘岗位以及面试考核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有关事项。
2、面试前,由常州市教育局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具体事项将在常州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3、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意向,凭常州市教育局提供的“面试通知书”,到招聘学校报名参加面试考核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考生面试报名时不得变更笔试报考学科岗位。
4、面试按照招聘单位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具体办法和要求在面试前通知考生。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不合格者取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资格。
5、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1)体育、美术学科岗位按笔试考核成绩2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计算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其他学科岗位按笔试考核成绩35%、面试成绩65%计算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各学科、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选,若该岗位考生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选。
(2)由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小组对考生课堂教学能力进行考核。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分数线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总分的60%,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3)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将在各招聘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按照笔试考核成绩占30%、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20%(体育、美术学科岗位按照笔试考核成绩占2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在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1336,0519-85681335,85681337
考务咨询电话:0519-88266686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1366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