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麒麟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有序发展,报经相关部门批准,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从事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必备条件
1.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限男性。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不良嗜好及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男性身高在1.70m以上。
4.形象气质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交通协管员: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情况
1.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每两年签订一次。
2.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2300元(含社会保险),另有工龄工资,优秀奖奖励等。
(五)其他
1.报名需带证件: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均要带齐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地点:曲靖市麒麟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大厅。
3.录用采取统一面试的形式考核。
4.一经录用,由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警大队提供统一服装。
5.交警大队提供伙食,单位补助2/3,自己交纳1/3。
6.其他奖惩办法依照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警大队制定执行。联系电话:3293041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