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公安分局协勤人员招考简章
为进一步完善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强化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切实解决警力不足的现实问题,有效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和维护社会和谐安定局面,我局决定从社会公开招考协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测试面试、体检政审、择优录用、依法公示的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二、招考人数、职位、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人数和职位
计划招考协勤人员20名(处突队员)。
协勤人员,是指由公安机关聘用的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和从事专门工作的辅助人员,其主要职责为: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治安巡逻、设卡守候等治安防范及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堵截、查缉被通缉、追捕的各类嫌疑人员;协助公安机关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迎检保障及其他联勤执法任务;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救援活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协助公安机关疏导交通,完成重大节日保障任务;协助社区警务服务性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对流动人口的登记、发证及非涉密性质信息的采集等工作;协助公安机关看管被监管人员和被留置人员;协助公安机关开展防盗、防爆、防火、防灾等治安检查和宣传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完成其他维护社会治安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考范围和对象
1、若干名协勤人员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2、招考对象为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的人员,报考者不限户籍,武汉市城镇居民户籍、部队复原退伍军人、中共党员优先。
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并自愿从事协勤工作;
2、男性,年龄18至28周岁,身高1.70米以上,双眼裸视视力4.8、矫正视力5.0以上,有特殊技能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残疾、口吃、重听、色觉异常、重度平跖足和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4、具有履行协勤工作职责的能力,掌握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5月22日。
(二)报名要求: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资历证书(应聘者为复原退伍军人的,需提供退伍证;有专业特长的,需出具有关证件),(电子文档可制成压缩文件包并注明姓名)发送至招聘邮箱:ggrc027@163.com。邮件上请务必注明岗位名称“东湖协勤”。
四、体检与政审
(一)组织体检。报考者面试合格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具体项目和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组织政审与考察
体检结束后,我局将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与考察。政审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考生本人、考生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及违法犯罪记录等。
考生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按照考生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
五、用工方式
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派遣制用工方式。由武汉光谷人才市场有限公司与聘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五险”。
六、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工资。处突队员2800元/月,以上金额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补贴。
武汉市公安局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政治处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