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原人事部令〔2005〕第6号令)、《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要求,经审核,同意你单位呈报《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5年面上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请按照以下要求发布招聘信息,做好招聘实施工作。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和田师范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 学校简介: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是一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属的全日
制师范类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已有70多年的办学历史。1957年改名为和田师范学校。1978年,经国家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师专。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是师范性质的普通高等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7年6月,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在《关于新疆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新机编字[2007]213号)中,核定我校事业编制总数为398名。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为360人,专职教师224 人,工勤人员27人、管理人员和其他附设机构人员109人。
目前,具有正高5人,副高104人,中级136人。2015年在校生近5500人。在自治区上级部门的支持下,学校通过不断建设和发展,自2005年起,开始在区外招生,今年也将在甘肃,江苏,河北,河南,安徽,四川,等15省招生。
学校8个教学单位(理学院、数学与信息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学前与艺术学院、地理系、体育系),开设有26个专业方向:数学教育,语言教育,化学教育,物理教育,地理教育,生物教育,学前教育,初等教育,计算机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体育教育、历史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历史教育、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现代教育技术专业等。还有《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汉文)、《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维文)。
学校在未来的发展中,加快教育改革创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实现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积极贡献。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园网站(www.htszedu.cn)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5年11月4日至11月12日。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详情见招聘信息);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报考教学岗位和非教学岗位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
(七)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9月 1 日后出生;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九)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十)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11月5日-11月13日(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电话和现场报名均可。
(三)报名地点:和田市北京西路287号(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人事处)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古丽努尔·阿不都卡地尔 联系电话:0903—2515689
(五)、报名需带材料:
1、电话报名者:将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各项材料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测试证、英语等级证书、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证(MSK)、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及所在院校推荐表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和填写好的《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报考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或应届毕业生学校组织部门开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以传真及特快传递方式送和田师专人事处。传真:0903-2512303,邮编:848000。
(1)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
2、现场报名者: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测试证、英语等级证书、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证(MSK)、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及所在院校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一式三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和填写好的《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报考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或应届毕业生学校组织部门开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到和田师专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八)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七、资格审查
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5年11月16日-17日,资格审查通过者可以进入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xjrs.gov.cn)和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园网站(www.htszedu.cn)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园网站(www.htszedu.cn)。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 %折合计算。笔试内容为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加分
下列人员在笔试成绩上给予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出来后、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园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园网站(www.htszedu.cn)。
1、教学岗位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其中试讲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 60%;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成绩的40 %。
(1)试讲主要考察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教学技能等授课能力。试讲内容必须是自选本专业高等教育阶段现行教材(考生准备三种试讲稿,工作人员随意选一种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二十分钟,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2)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知识面、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结构化面试时间: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成绩当场公布。
2、非教学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知识面、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
4、总分计算方法:
教师岗位:笔试×40%+面试×60%(试讲×60%+结构化面试×40%)。
非教学岗位:笔试×40%+面试×60%。
面试结束后,由和田师专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田师专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和田师专另选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考察
和田师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田师专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有和田师范专科学校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和田师范专科学校纪检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人: 达吾提·外力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纪检委副书记
监督电话:0903-2513099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和田师专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田师范专科学校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田师专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一: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附件二: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rar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