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涂茨镇人民政府;
2、岗位名称:劳动保障协理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三、工资待遇
1、每月工资为2000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涂茨镇人民政府劳保办;联系人:周主任;联系电话:0574-65680072。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详见附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及近期免冠1寸照3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方法
1、考试
采取面试和电脑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3、本次考试成绩1年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有效。如因人员空缺或工作需要调离,需替补的,按本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
象山县涂茨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