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同意面向全市招聘治安协警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治安协警人员50名。
二、资格条件
1、 本市户口,年龄在40周岁以下20周岁以上(1975
年1月1日—1995年12月31日),男性,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或警察、警官、军事和政法等院校或其他院校法律专业应历届毕业生优先。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管理,顾全大局。
3、身体健康,身高1.70米以上,双眼裸视在1.0以上,能胜任现聘岗位工作。
4、符合上述条件,对具备计算机操作、汽车驾驶等特殊技能、中共党员、本区失地农民、城市低保户,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聘用:
(1)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受司法机关或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正在调查,尚未有定论的。
三、工资待遇和分配
本次招聘治安协警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1000元;试用期满后,一年一签聘用合同,实行淘汰机制。每月基本工资1200元,绩效考核工资500元,统一配发制服,五金和制服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人员分配:协警主要安排在淮上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刑警队。
经招聘录用后在适当时候人事关系将由淮上区政府委托社会人力资源公司管理。
四、程序和步骤
1、实施部门: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综治办牵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实施。
2、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11月1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 —17:00)
3、报名及要求:符合条件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版2寸照片到区行政办公中心一楼西侧大厅服务窗口报名。
4、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15年11月16日—11月17日。
(2)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于2015年11月18日到淮上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545室领取《面试通知》。
5、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的方式择优录用。
(1)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当场评定成绩并告知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突发性事件处置应变能力、个性特征(在面试中表现出来的气质风度、心理素质、自我认知等个性特征)。
(2)体能测试。由淮上区公安分局负责,主要测试应聘者体能方面情况,总分2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官组成:待定
(4)汇总成绩:面试成绩按80%权重计算,体能测试20分,总分为100分。按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顺序,取前55名作为考察对象进行体检和考察。对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6、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在蚌埠人事人才网和淮上区政府网站公示。
8、决定录用: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公示情况,召开淮上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研究,正式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9、培训上岗:2015年12月中旬对正式确定录用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后上岗。
五、招聘工作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区纪检部门监督。
六、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区招聘治安协警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2—2829515
监督举报电话:0552—2829515、2829049
淮上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