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波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文件精神,经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批准,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宁波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为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直属的纯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副局级。主要从事现代物流与交通战略研究、规划研究和编制、决策咨询研究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 (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 条件 |
宁波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 |
研究人员 |
专技 |
1 |
交通经济研究 |
经济学、理学、工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年龄35周岁以下 |
注: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属于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名时凭学生证且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还未曾取得认证书的可凭国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5年10月21日9时—2015年10月30日16时
请报考者登录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http://www.nbjt.gov.cn/)首页“通知公告”,选择进入“2015年宁波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下载宁波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发送至宁波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邮箱nbwlyjy@163.com。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0日16时,以招聘单位接收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初审
2015年11月2日—2015年11月5日期间,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信息不全或提供信息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并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http://www.nbjt.gov.cn/)上公布。
3、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4、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告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和面试时间、地点。
(二)资格复审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初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凭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籍证明及专业课程证明)、身份证、宁波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声明中申请人需签名)等材料原件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人事处牵头,招聘单位协助做好面试组织工作。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凭《面试通知》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3.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登陆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查看面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审核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496750,郭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398407
附件:附件.rar
宁波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
2015年10月19日
附件下载: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