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云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我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聘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聘员2名。具体岗位设置为: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科招录聘员1名,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科招录聘员1名。
二、条件要求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人员;
4.具体岗位、招录人数及招考专业:
(1)城乡建设科聘员,招录人数1名,招考专业:结构工程(A081402)、市政工程(A081403)、城市规划(B080702)、土木工程(B080703)、历史建筑保护工程(B080707);
(2)执法监察科聘员,招录人数1名,招考专业:法学理论(A03010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A030103)、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A030105)、诉讼法学(A030106)、法学(B030101);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过纪律处分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聘用期限和薪酬
聘员以合同形式聘用,聘员试用期3个月,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聘用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报请市政府批准续聘。薪酬档次和标准按《云浮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第三类至第五类标准确定,由市财政局按月发放(详见附件3:《云浮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和经费标准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和地址:
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现场报名地址:云浮市区星岩二路95号(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766-8831587。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纸质材料用A4纸张打印):
(1)《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招聘机关聘员报名表》一式2份;
(2)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原件。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试
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不足3人时,不予开考,少于9人时,视报考人数情况,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开考。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每人的答题时间为15分钟,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答题按照试题顺序依次回答。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体检
依照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发给参加体检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实施。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依照该职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
(五)签订聘用合同和备案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聘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3个月,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聘员的日常管理按《云浮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招聘结果分别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未获聘用的,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
1、《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招聘机关聘员报名表》及填表说明
2、《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
3、《云浮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和经费标准表》
4、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
附件下载:点此下载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