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5年赴区外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的通知》(桂人社函〔2015〕542号)和《关于2015年赴区外招聘重点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活动的补充通知》精神,为了支持我市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建设,推动经济建设快速发展,适应北部湾经济区跨越式发展对人才的迫切要求,拟借力自治区的招聘活动,由我局组织防城港市实验高级中学、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等7个有空缺编制的事业单位随自治区招聘团赴区外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对在招聘会上与我市有就业意向的人才,参照自治区区直事业单位的招聘程序,经面谈,并通过现场组织面试程序的,签订就业意向书,待考核、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
一、招聘时间
2015年10月21日至11月8日。
二、线路安排
根据自治区最新调整的线路安排,10月21日出发,到南宁前往重庆,10月22日在重庆参加招聘会,10月23日完善招聘面试手续等;10月23日从重庆前往武汉,10月24日在武汉参加招聘会,10月25日完善招聘会;10月26日从武汉前往厦门,10月28日在厦门参加招聘会;10月29日从厦门去广州,10月30日在广州参加招聘会,10月31日从广州返回防城港;11月6日出发从南宁至北京,11月7日在北京参加招聘会,11月8日从北京回南宁,从南宁回港口,每个城市招聘活动约2-3天,来回各一天,大约共14天。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主要是急需紧缺岗位的博士、硕士、中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以及“985”高校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一)企事业单位急需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二)高新技术、支柱产业、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急需的创新创业型工程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三)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四)金融、法律、国际贸易、城市建设、文化艺术等领域的高层次人才。
四、政策支持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编制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要求,市、县事业单位参加该招聘会,招聘编制内人员,可以按各市的相关规定,简化公开招聘程序,也可以参照区直事业单位招聘程序实施。据此,我市本次招聘会拟参照区直事业单位招聘程序实施。
五、市本级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内人员程序及要求
(一)关于招聘对象
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对象必须为我市急需紧缺岗位的博士、硕士、中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以及“985”高校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二)关于编制和招聘计划
事业单位有空编且经市编制部门同意申请编制使用计划后,制定招聘计划,由市人社局汇总报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方能组织开展外出招聘活动。
(三)关于信息发布
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公布。
(四)关于面试
1.市本级事业单位对招聘为编制内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对象必须进行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考官应5人以上,且必须包含市人社局指派的考官。
2.面试过程原则上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的要求进行。面试结果由在场的考官当场签字确认,作为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的依据。
3.面试内容由招聘单位准备,应严格保密。如发现有考前泄露相关信息的,将取消该次招聘,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关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对经过本次招聘会确定为拟聘人员的,招聘单位应在应聘人员获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需材料另行通知。
对未经上述程序招聘的人员,将不予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