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做好2014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滨体字[2015]20号)和《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滨办字[2007]23号)等有关规定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工作人员,现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2015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工作人员7名(初级岗位)。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5年博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滨州市户籍,年龄40周岁(1974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下。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5、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要求和其它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0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报名地点:博兴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博兴县兴博三路与兴业六路交叉口东北角、山东天宏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东临)。咨询电话:0543—8171198 15254326523 15254326569
县人民检察院司法会计鉴定中心报名地点:博兴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603室。咨询电话:0543—3012718
镇中小学报名地点:博兴县教育局办公大楼四楼人事股。咨询电话:0543--2323641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1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和有关材料
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应聘人员提供)。镇中小学岗位应聘人员提供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2014年退役优秀运动员证明材料。
以上各种证件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报名审核后现场退还报名者)。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打印报名登记表并签名承诺(报名登记表从博兴人才网http://www.sdbxrc.com下载)。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职位设置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
(三)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报名登记表和有关材料分别对所属招聘事业单位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指定地点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费每人7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大学生,持如下减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镇中小学岗位只参加技能测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笔试时间:2015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博兴人才网http://www.sdbxrc.com公布。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加笔试的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一经公布,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放弃面试等造成的面试人选空缺不予递补。
(二)面试(技能测试)
面试(技能测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的50%计入考试总成绩。镇中小学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
面试(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持有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技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技能测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再重新组织面试(技能测试),确定总成绩排名。总成绩排名后,在博兴人才网http://www.sdbxrc.com公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博兴人才网(http://www.sdbxrc.com)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要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中 共 博 兴 县 委 组 织 部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