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江阴市生源(指应届毕业生)或江阴市户籍(指社会人员)。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10月10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9日后出生)。
7、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不含党校)。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相关岗位的人员。
《简介表》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原件)。专业要求见《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见附件)。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现场采集电子照片。报名时间:10月9-10日,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江阴市天华文化中心(澄江中路128号)展览馆门厅。
2、现场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江阴市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1张。
(2)报名时,需提供户籍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其中提供社保缴纳证明,需加盖市人社部门公章)。上述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工作年限从2015年9月30日向前推算。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费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缴纳100元/人、进入面试者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以下人员可减免考试费(报名时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三)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核取得报名资格的人员,于10月16日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到江阴市唯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江阴市文化西路43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岗位或取消岗位。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名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补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将退还。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或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10月18日,笔试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
A类、C类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的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B类、D类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
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3、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50分,笔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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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请在比例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领取面试准考证或递补,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A类、B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C类、D类岗位面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相加构成。
A类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B类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C类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D类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另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为先。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组织、要求。
对拟体检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组织、内容。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统一与江阴市唯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江阴市唯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江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标准实行。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0510-86822851、86860423。
本次考试由江阴市唯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报名咨询电话 0510-86800676。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成绩公布、相关通知等均将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点击下载
1.2015年江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2.江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3.2015年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4.江阴市法律援助中心09岗位专业笔试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