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横沥镇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驻村专职工作人员4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广州市户籍(横沥镇户籍优先考虑)。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或以上学位,懂粤语者优先考虑。
(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四)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0日至1997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安排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5年9月30日(星期三)-10月13日(星期二),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 报名地点:南沙区横沥镇兆丰路3号镇政府综合楼二楼组织办公室(210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考生需填写《南沙区横沥镇派驻村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双面打印。由本人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组织方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查、确认,并在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符合资格考生名单和考试时间。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后,按总成绩高低以拟聘岗位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考生。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笔试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以拟聘岗位数1:2比例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日常表现、工作实绩等。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按照拟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或复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付。
(五)聘用
为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由镇组织人事部门安排到各村工作,工资福利待遇、日常管理、考核等均参照《南沙区大学生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管理办法(试行)》(穗南发〔2007〕27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穗南组发〔2011〕10号)标准执行。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84961152
横沥镇组织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