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局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流管专管员(其中男性7名,女性3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6日止。上班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周六、日不接受报名)。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无违法犯罪记录;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中国公民;
3、国家承认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
4、有2年或以上社会工作经验者学历放宽至国家承认中专(高中)学历;
5、佛山户籍复员退伍兵学历放宽至高中;南海籍的党员复员退伍兵或受过嘉奖(立功)的放宽至初中;
6、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1、狮山镇户籍人员;
2、全日制公安院校(含司法类警校)毕业生;
3、曾受南海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人员;
4、本区因公牺牲、烈士民警的直系亲属或因见义勇为牺牲群众的直系亲属;
5、持有摩托车或以上驾驶证照。
三、招聘程序
由狮山镇相关部门根据报名情况,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计算综合成绩并以60分为录取资格划分线,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初步确定招录人员名单。在通过体检和政审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
四、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狮山镇流管局,地址:狮山镇博爱路10号狮山镇政府西门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一楼,联系电话:86689577;86688170,联系人:刘小姐、何先生。
五、报名资料
报名人员需本人现场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毕业证、
户口簿、驾驶证(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获奖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没有相关资料的原件,可提供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有2年或以上社会工作经验者需用人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二张,报名者须确保所提供资料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六、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相关事宜的解释权归属狮山镇流管局。
狮山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局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