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涌法庭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现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其中女1名,男1名。
二、招聘条件
(一)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大专或以上学历,法学、法律或法律事务专业;
(三)2年或以上法律工作经历(提供单位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四)具有C1牌或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五)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服从岗位工作安排,工作责任心强;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七)南沙区东涌镇、黄阁镇户籍人员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地点:东涌镇人民政府四楼组织人事办公室(地址:南沙区东涌镇吉祥路1号)。
3、报名时间: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9月30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5:00时。
4、报名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身份证、毕业证书、本人户口簿;
(2)镇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
(3)2年或以上法律工作经历证明;
(4)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规格);
(5)填写打印《南沙区东涌法庭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
(6)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5、应聘人员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
(二)考试
1、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的情况,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聘任前需向招聘单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招聘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面试的情况,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四)聘用
1、用人单位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经审核,拟聘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1)资格条件与公布条件的要求不符的;
(2)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三、薪酬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视工作表现确定是否录用。
薪酬待遇按照东涌镇编外人员相关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4901968、84905151,付先生、芦小姐。
附件:《南沙区东涌法庭招聘报名表》
东涌镇组织人事办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