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镇区管理水平,充实城管协管员队伍,东社镇拟面向社会招聘城管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城管协管员
(二)招聘人数:10名(男性)
(三)职位要求:
1、户口不限,只要有志于从事城管工作。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退伍军人或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的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并优先考虑。
3、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爱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4、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二、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10月14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在东社镇政府底楼107办公室,联系电话:868358787,联系人:张美芳。
3、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好,在相片栏内粘贴好本人照片),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地址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问答方式,主要考核应试人员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考察
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并按面试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用工性质和待遇
1、用工性质: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后参照通办发[2009]40号文件要求实行劳务派遣,拟聘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由东社镇城管中队统一管理。
2、经济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标准为1750元/月。试用期满后,相关待遇按镇城管协管员现行待遇标准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组负责解释。
中共东社镇委员会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