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充实城管协管员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职位:城管协管员
(二)招聘人数:15名
(三)职位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城管工作,能够履行城管协管员职责;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2、男性,具备正常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70米以上,矫正视力在1.0以上。
3、通州区户籍,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本人在金沙街道和周边镇(区园、街道)范围内有住宿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报名、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和录用等步骤实施,主要程序和方法如下:
1、报名及资格审查。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须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文字能力。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统一考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3、面试。凡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采取问答方式测评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协调能力。
4、组织考察。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5、体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公示。考察组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综合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以及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培训不合格等其他原因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空缺名额是否实行依次递补,由金沙街道招聘城管协管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7、聘用。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拟聘用人员,安排城管协管员岗位工作,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城管协管员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8、相关待遇。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工资待遇享受现金沙城管执法大队城管协管员同等待遇,缴纳五险。考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金沙街道物管中心(大庆路10号,金沙街道办事处内)。联系人:甘美蓉;联系电话:15722523986。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两张,身份证、户籍证明及毕业证书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经报名点资格审核组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金沙街道招聘城管协管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金沙街道招聘城管协管员领导小组
201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