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塔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共招聘56人,具体见附件《2015年朝阳市双塔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18—30周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35周岁;报考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或矿山机电专业岗位,具有5年及以上安全生产业务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3、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2013年7月通过考试被聘用为双塔区编外用工人员中的1997年-2000年按双塔户籍(含桃花吐镇籍、孙家湾镇籍和长宝乡籍)考录的朝阳农校毕业生,不受年龄、学历、专业限制,可以报考农业相关部门的岗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结案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3日至10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地点:双塔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5楼报名处(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33B,百姓楼二部斜对面)。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人员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以及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粘贴至报名登记表1张)、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从朝阳人事人才网、双塔区政府网站下载,并按表中说明填写。报名费每人100元。
报考者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招聘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数应达到5:1,达不到该比例的,则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将于10月19日至21日在双塔区政府网站(www.lnst.gov.cn)上公示三天。公示无疑议的,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满分分别为100分,按50%的比例加权后形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
2、面试。以招聘岗位和笔试合格人员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双塔区政府网站发布通知。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加权成绩与面试加权成绩的总和。
(四)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和对应招聘计划人数从参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高分者、笔试成绩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高分者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双塔政府网站上公布,公布一周内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者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实施。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国家的规定。
(五)考核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表现。考核要审阅本人档案材料,所在居住地村(社区)和派出所或现单位应出具现实表现材料。考核时,应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不合格的,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六)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将在双塔区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纳入财政全额事业编制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为保持干部队伍稳定,按照省、市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3年内原则上不允许交流到市级及以上事业单位。
1.2015年朝阳市双塔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rar
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