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大涌镇投资服务中心、水利所、农业服务中心等3个单位是隶属于大涌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且具备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至2015年10月12日止。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至14日,共3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大涌镇德政路33号三楼(大涌组织人事办公室);交通路线:048路和010路公共汽车;联系电话:87776125、87733860,联系人:李小姐、萧小姐。
2.投诉电话:中山市大涌镇纪检监察室,0760-87776126。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并填写好);②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若集体户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册页正本)、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③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参保证明);④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4张;
7.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大涌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5.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大涌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3.面试由大涌镇人民政府组织,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大涌镇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大涌镇人民政府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大涌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1.中山市大涌镇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大涌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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