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我局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城管大队第二批协管员15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管协管员性质
协管员是由市城管大队直接管理,按照市城管职责,辅助市城管大队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不具有事业编制的聘用人员。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以后出生);
3、具有中专及其以上文化程度潮州籍男性人员,退役士兵优先,并将学历放宽至初中;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在职人员报考的,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供);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②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③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⑤其他不适合从事城管协管员工作情况的人员。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
三、招考办法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带各相关证件及照片于2015年9月23日至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到潮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人事科(地址:潮州大道建设大厦第10层)现场报名,由我局人事科、城管大队综合股派员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进行报名登记,对符合报名条件者当场发给准考证明。
报名地点: 潮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10楼人事科(潮州大道建设大厦),联系人:陈文祥,电话:2393394。
2、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面试(满分100分、时间5—10分钟)
通过与考生的面对面交谈,提出相关问题,综合了解考生的仪表形象、言语表达能力。
五、体检
依考生面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的对象。
体检由我局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执行。
六、考察
由我局招聘办公室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生须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记录证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七、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八、待遇
协管员月工资约1400元(含节日补贴和个人缴纳的社保费)。并购买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社会保险。不提供住宿。
潮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