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有关要求,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为浙江省水利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承担全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及重点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全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行业监督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选聘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1人,为专业技术岗位。本岗位主要承办我省重点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现场安全监督等工作。
(一)选聘对象范围
浙江省内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7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水利相关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4、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具有3年以上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建设管理、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9月7日期间,如实填写《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姓名+应聘质量监督岗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zjwater2014@163.com。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如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过10人,为确保面试效果,将根据报名人员现任职单位、岗位与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的相似度、所具备的学历和职称等情况,必要时辅以电话访谈、索要证明工作业绩的资料等方式,择优邀请不超过10人参加面试。资格初审意见将通过电子邮件向应聘人员反馈。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资格复审、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任职情况证明(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岗位匹配性、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面试完毕,面试成绩最优者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另行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或终止选聘活动。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水利厅网(http://www.zjwater. gov.cn,业务专题/人事人才专题/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
选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浙江省水利厅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选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水利厅:0571-87815098(驻厅监察室),0571-87826626(人事处);
2、省人力社保厅:0571-8705670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五、咨询
有关本次选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216320(办公室,张敏)
电子邮箱:zjwater2014@163.com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