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潼县植保植检站是县农业局下属公益一类法人事业单位,是全省农作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站,2014年被农业部列为“全国108个农作物病虫测报标准化区域站”,承担四川省及全国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害监测防控汇报及防控新技术试验示范工作,为加强该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现面向全国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考核聘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习形式限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
5.学位:硕士及以上。
6.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需求(见附件1)。
7.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8.招聘后愿意在我县工作5年以上。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3日,年龄的计算含本数(如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则为1979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行政机关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报名时为我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
8.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方式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5年9月23日至9月30日。(工作日上午9点-12点、下午1点至5点)。
(三)报名地点:梓潼县农业局人事股(城北新区2号楼4楼16号)。
(四)联系电话:0816-8219252 钟老师。
(五)报名提交资料:
1.《梓潼县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县植保植检站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一份;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县外在编人员要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或持有人社部门出具的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提示:1.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一致。
2.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填报《报考信息表》上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者,后果自负。
(六)资格审查:由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梓潼县农业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2015年10月8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梓潼县政务网上公告,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未来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
六、面试考核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100分。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相同的安排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名次。
七、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面试考核排名先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一)体检由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并通知其参加体检。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考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综合考察。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按考核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九、公示
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梓潼县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聘用
(一)对考核、考察、体检、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经报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按规定办理编制、行政、工资、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等相关手续。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按川办发[2002]40号文件规定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制管理。
(四)聘用后须在梓潼县工作满5年方可申请流动。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
(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核实,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十二、其它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均只在梓潼县政务网上进行公告。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二)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梓潼县农业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 0816-8222029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 0816-8212312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8220430
县农业局 0816-8219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