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湄江河流域的管理,规范渔业活动和巩固河道绿化成果,保护流域生态环境,经县林业局、县河道办研究,面向全县公开招聘1名湄江河综合执法队协勤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湄潭县湄江河综合执法队编外协勤人员。
(二)招聘人数:1名(合同制聘用、无编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记录,无酗酒习惯;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本县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男性;
(四)体貌端庄,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身高1.60米以上;
(五)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电脑,擅长写作。
三、报名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9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湄潭县湄江河综合执法队办公室。联系人:查永奎,联系电话:0851--24251223。
(三)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3.学历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如有机动车驾驶证,需提供原件查验并交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个人信息对照报名条件和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五)根据本次拟招聘岗位特点,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县林业局一楼会议室。
(三)面试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面试证。
五、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当日即在县林业局公告栏公布总成绩。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前3名的进入体检、政审。若总成绩名次出现末尾并列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再次组织面试,总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政审
(一)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行负责),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政审由招聘领导小组开展;
(三)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在县林业局公告栏、电视等媒体公示三天。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由湄潭县林业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期一年,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可继续聘用。
九、工资待遇及其它
(一)招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1300元;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基本工资1600元,工作成绩突出另行给予奖励。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保、工伤保。
(三)工作地点:湄潭县境内。
十、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4251564(湄潭县林业局办公室)
0851—24251223(湄潭县河道办)
湄潭县林业局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