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招聘315人。报名时间:9月22-24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根据工作需要,经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收费员。
一、招聘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收费员315名。具体为:
1、长春分局80人
大岭收费站20人,怀德收费站18人,秦家屯收费站18,八屋收费站18,机场收费站2人,长春东收费站2人,开安收费站2人;
2、伊通分局36人
金州收费站12人,辽河源收费站12人,东丰收费站8人,营城子东收费站2人,朝阳山收费站2人;
3、通化分局59人
通化收费站7人,英额布收费站5,下排收费站8人,二密收费站7人,大川收费站5人,新开岭收费站7人,三源浦收费站20人;
4、白城分局20人
长安机场站20人;
5、双辽分局40人
桑树台收费站20人,双山收费站20人;
6、梅河分局80人
郑家堡收费站20人,柳河收费站20人,永强收费站20人,莲河收费站20人;
二、工作地点
以上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所属各收费站。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热爱所报考岗位工作。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或在以往各类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二)户口要求
具有以上所报考收费站沿线70公里以内的城乡户口,仅以户口簿原件为准,暂住证等不具备证明效力。
(三)学历要求
报考收费员要求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及身体要求
报考收费员要求年龄在18-25周岁之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非特殊体型,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1989年9月30日-1997年9月30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截止1986年9月30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事项
(一)报名时间
9月22-23日(9:00-16:30)
9月24日(9:00-11:00)
(二)报名地点
省高管局所属各管理分局,具体地点详见当地媒体公告。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长春分局政工办 0431-85379948 联系人:丁女士
伊通分局政工办 0431-85379798 联系人:姚女士
通化分局政工办 0435-5707005 联系人:张先生
白城分局政工办 0436-3602900 联系人:孙女士
双辽分局政工办 0434-7319019 联系人:于女士
梅河分局政工办 0437-6797897 联系人:李女士
(三)携带资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二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
五、录用办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计算机考试系统,随机组卷,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正式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在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人员中,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思维应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三)录用
对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人员按笔试70%、面试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至低确定拟录用人员;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含60分)人员不予录取。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者原则上五年之内不得调整。
(四)体检
对拟录用人选由省高管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自理。对体检不合格人选,取消录用资格,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工作条件及待遇
人员录用后试用期一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收费员属省高管局劳动合同制职工,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省高管局有关规定,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收费员实行倒班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节假日正常倒班,当班期间,省高管局提供住宿条件,通勤、交通、伙食、生活等费用自理。
收费员工资按照《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分配方案(试行)》执行,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试用期过后月工资为2000元以上(不含单位缴存的40%“五险一金”部分,含个人缴纳的18%“五险一金”部分)。
本次考试监督电话:0431-85379767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