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教练员队伍建设,促进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2〕81号)、《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体人字〔2007〕412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吉人社字〔2009〕35号)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体育局决定,在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优秀运动员中选拔聘用教练员等职位人选,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选聘单位为吉林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吉林省体育局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吉林省体育运动学校。
二、选聘计划
本次拟选拔聘用教练员共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15年吉林省体育局在优秀运动员中选拔聘用教练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省体育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在编优秀运动员。
4.热爱体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0日至1997年7月30日),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5年7月3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专项技能、执教经历等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主管部门和各选聘单位受理。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8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吉林省体育局人事处606室。联系人:孔令舟;联系电话:0431-88687511。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及缴费
由各选聘单位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本次选聘免缴报名费。
(四)资格复审
考生面试前,应按照选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由省体育局人事处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五)开考比例
招聘单位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选聘考试
根据选聘岗位特点,本次选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通用知识能力测试、执教能力和专项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分析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教练员理论和实践能力,及专项技术能力。
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各选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吉林省体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政策咨询及监督方式
招聘公告及岗位在吉林省体育局网站上公布
政策咨询电话:0431-88687511(吉林省体育局人事处)
报名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0431-8869091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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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5年吉林省体育局在优秀运动员中选拔聘用教练员等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rar
2. 2015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