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口市教育局、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家口市编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直属高中自主招聘工作的通知》(张教发[2015]11号)文件精神,张家口市第四中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教师共1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张家口市第四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jkrsj.gov.cn)、张家口市教育局网站(http:// www.zjkedu.cn )及张家口市第四中学网站(http:// www.zjk4z.com )。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7年9月23日至1980年9月23日期间出生);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编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大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至报名日期);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3日—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张家口正博高中体育馆(桥西区中学街1号正博高中)。
3.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报名时须交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考生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
报名费和笔试考务费为100元。特困、低保家庭的毕业生给予优惠,免收报名费和笔试考务费,报名时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学校的一个职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资格审查由张家口市第四中学负责。
(二)笔试
笔试考试由张家口市第四中学组织。参加考试的人员于10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持报名收据发票和本人身份证到张家口正博高中体育馆领取准考证,需要代领的还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笔试考试时间为10月18日,具体考试地点、考试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试专业知识(约占80%)、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约占10%)、公共基础知识(约占10%),文秘岗专业基础知识(约占80%)、公共基础知识(约占20%);笔试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最低控制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4﹕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确定后即在张家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张家口市教育局网站、张家口市第四中学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
(三)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办法进行;文秘岗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工作由张家口市第四中学组织实施。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考核、体检
考核由张家口市第四中学组织,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以及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照报考职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学历高者优先递补;学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张家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张家口市教育局网站、张家口市第四中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
(六)聘用、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张家口市第四中学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聘期内工资按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执行。其他待遇按本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查询
招聘单位、职位及条件、考试成绩、体检等情况的查询,请登张家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张家口市教育局网站、张家口市第四中学网站。
在招聘工作中如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问题,经查证属实一律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313-2183824 监督电话:0313-2561018
附件
张家口市第四中学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