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重点环节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3〕46号)和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长办发〔2010〕3号)精神,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地震局决定,长春市地震速测速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3个专业技术岗位,拟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长春市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2月16日至1996年12月16日期间出生)。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4届高等院校毕业生;
4.所在单位没有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和《准考证》发放等工作均通过现场进行。
(一)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4日9时至12月25日17时。报名地点:长春市地震速测速报中心(长春市硅谷大街333号)。报名时须提供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可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春市地震局网站下载并填报《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附加照片,照片应为近期6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3.3cm*4.8cm;未下载填报的,在现场报名时填写报名表,按要求附加照片。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报名时,由长春市地震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审核报名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过程始终。
(三)《准考证》发放。2014年12月28日9时至2014年12月28日17时。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接到长春市地震局领取《准考证》的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长春市地震速测速报中心(长春市硅谷大街333号)领取《准考证》;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在准考证上注明,请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要与公告的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可自行查询教育部高校专业设置目录。
2.在职工作人员报名应聘的,需要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应聘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和岗位,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5.本公告(包括《2014年长春市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下列网站查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jl.gov.cn)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ccrs.gov.cn)
长春市地震局(http://ccdzj.changchun.gov.cn)
6.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招聘方式,主要针对具有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应聘人员。
(一)面试
招聘面试工作由长春市地震局负责组织实施;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整个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面试人选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长春市地震局网站上进行公布。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二)确定拟聘人选
招聘岗位拟聘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须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长春市地震局负责拟聘人选的体检和考核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均合格的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体检、考核和公示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公示。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长春市地震局将拟聘人员名单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招聘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一律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网站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431-88777031(长春市地震局)
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0431-85640953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附件:
1.《2014年长春市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rar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地震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