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司法行政工作需要,经慈利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协警,现将招录司法协警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坚持择优、考试、考核原则,重点在道德品质、政治思想、综合能力、健康状况、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
二、招录岗位及人数
招录司法协警7名,主要在乡镇司法所从事调解纠纷、宣传法律、社区矫正、依法治理、法律服务等工作。
三、招录条件
1、品德良好、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好学上进、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其他不宜从事司法协警工作的疾病;
3、具有一定法律素质,专科以上文化;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具有操作计算机基本技能。
四、招录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9月17日-30日。报名地点:慈利县司法局政工室。报名须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含复印件)及近期免冠照片2寸彩照3张。
2、考试。经报名初审通过的考生,参加司法行政业务(含时事政治)知识笔试及面试。笔试范围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时事政治等基本知识。考试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加分。具有基层法律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的,加5分,记入考试成绩。
4、体检、考察。根据录取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形,按名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录用、待遇。经考察合格者,确定招录为司法协警,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三个月,工资每月1500元,其他社会保险待遇按我县政策执行。
五、组织实施
本次招录工作由慈利县司法局具体组织实施,并送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慈利县司法局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