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的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云组通〔2013〕44号)、《关于进一步健全大学生村官工作机制的通知》(云组通〔2015〕18号)和州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文山州任满两个聘期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组发〔2015〕4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分流工作。现将马关县2015年任满两个聘期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及岗位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2015年我县乡镇事业单位面向全省统一选聘、在我县任满两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招聘4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如下:
二、考核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由全省统一选聘的,在我县任满两个聘期、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或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在岗在职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任大学生村官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服务期间在岗率达[在岗率=全年实际出勤天数/全年应出勤天数(365天-全年双休日-全年法定节假日-省、州法定节假日-大学生村官应享受的考前假20天)*100%]90%以上,工作实绩明显;
3.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服务地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口碑和威信;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根据州委组织部和州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以注重实绩和注重素质并重为原则,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具体程序为:申请报名及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聘用管理。
(一)申请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提出书面申请,只限申请本县招聘计划岗位,同时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表》(见附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与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经乡镇党委审核同意后于9月18日前报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申请的事项及报名时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综合考核
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了解符合条件大学生村官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和工作绩效的基础上,采取百分制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全面评价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三)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考核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
2.工作期间有重大过错,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违法犯罪或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体检
由县人社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五)公示聘用
拟聘人员在马关县人民政府网(www.ynm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管理
被聘用的大学生村官从正式聘用起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上级机关不得调动或借用(公开遴选除外)。
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按干管权限由用人单位报县人社局办理转正手续。
四、相关纪律
(一)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
县纪检监察部门对考核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及时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控告申诉受理室联系电话:0876-7122342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联系电话:12380(0876-7125456)
咨询电话:
中共马关县委组织部:0876-7121531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7122852
中共马关县委组织部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