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新区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省及《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文件精神,现组织新区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8人,具体需求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所需条件详见《2015年大连金州新区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中所列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高校毕业生(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11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2015年大连金州新区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贴好电子照片后,将贴好照片的“2015年大连金州新区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hbj87619392@sina.com邮箱。经初审后,通知报名人员,合格的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 不合格的告知原因。
报名要求: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3: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没有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并通知已报名者进行岗位调整,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新区环境保护局组织招聘单位对报名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本人应在2015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内,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到大连金州新区环境保护局5楼517室(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9号办公区,管委会东500米)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学位,以及学信网的学历认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报名时投送的“2015年大连金州新区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6、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全,视为不合格。复印件一律不作为有效证件。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及要求
领取时间:2015年12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3:00)。
领取地点:大连金州新区5楼510室(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9号办公区,管委会东500米)。
领取要求: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者须携带代领人和报考人身份证原件。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职业能力测试占70分,试题为客观性试题,笔试时限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5日,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要求: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4、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12月8日后登录大连金州新区管委会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参加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和面试相关要求。
5、面试人员: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2:1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作为面试入围人员。
对笔试后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仍可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登录大连金州新区管委会网站查询。
2、面试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
3、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对笔试后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后,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参加面试者要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迟到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对面试时透露本人单位、姓名等相关信息的考生,以违纪论处,取消其面试成绩。
(三)公布考试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
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先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
五、考核和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工作由新区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分数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金州新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它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在职应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七、咨询电话
大连金州新区环境保护局综合处:0411-87619392,87619390
八、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及时查看大连金州新区管委会网站,同时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大连金州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金州新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