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文山州麻栗坡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任满两个聘期大学生村官)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的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云组通〔2013〕44号)、《关于进一步健全大学生村官工作机制的通知》(云组通〔2015〕18号)、文山州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文山州任满两个聘期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组发〔2015〕4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对任满两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麻栗坡县2015年任满两个聘期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年龄 |
学历 |
招聘方式 |
麻栗坡县麻栗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
1人 |
18—35周岁 |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
考核招聘 |
麻栗坡县麻栗镇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
1人 |
18—35周岁 |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
考核招聘 |
麻栗坡县六河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
1人 |
18—35周岁 |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
考核招聘 |
二、考核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由全省统一选聘的,在我县任满两个聘期、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含专职专选不占职数的副书记)及以上职务或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在岗在职大学生村官。
招聘名额:按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和名额。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任大学生村官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服务期间在岗率达90%以上(在岗率=全年出勤天数/(365天-全年双休日-全年法定节假日-省、州法定节假日-大学生村官应享受的考前假20天)*100%),工作实绩明显;
3.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服务地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口碑和威信;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以注重实绩和注重素质并重为原则,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表》(见附件)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与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经乡(镇)党委审核同意后于9月16日前报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申请的事项及报名时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招聘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并选派考核招聘组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进行严格考核,乡(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配合实施,参照大学生村官年度和聘期考核办法,采取百分制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
六、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紧紧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对考核对象的纪律作风及工作实绩、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群众满意度调查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量化打分,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分别占综合评分中的40分、30分、20分、10分。结合平时了解情况以及2014年第四季度和今年前三季度考核情况,参会人员客观公正地对符合条件大学生村官进行民主测评。
1.述职测评。召开民主测评会议,听取符合条件大学生村官述德述职述廉报告并进行纪律作风及工作实绩量化测评和民主测评。参会人员范围为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各机关(站所)负责人;所在村(社区)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熟悉了解大学生村官工作情况的驻乡镇部分“两代表一委员”;所在乡(镇)全体大学生村官;部分村小组干部代表和群众代表。
2.个别谈话。由考核组结合实际情况选择20至30人进行谈话了解,个别谈话的对象包括: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分管(挂钩联系)领导,任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部分机关(站所)负责人,部分村小组干部代表、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
3.群众满意度调查。深入符合条件大学生村官任职村(社区)进行实地察看,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走访群众、发放调查表等方式客观公正地评价其履职成效。
七、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核组掌握的总体情况,由考核组成员计算得出最终评分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聘人选,并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批。
八、政治审查
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对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件及资格进行审查,并征求组织、纪检、公安、综治、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一)考核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
(二)工作期间有重大过错,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三)违法犯罪或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九、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将在麻栗坡县政务网和所在乡镇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聘用岗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二)聘用管理。被聘用的大学生村官在履行事业单位岗位工作职责的同时,根据村“两委”工作需要,可继续兼任村“两委”职务,享受同级村干部定额补贴的可继续保留其待遇直至不再担任为止;被聘用的大学生村官从正式聘用起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上级机关不得调动或借用(公开遴选除外)。
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按干管权限由用人单位报县人社局办理转正手续。
十一、监督电话
考核招聘工作关系到每个报名参与人员的切身利益。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公开、平等、公正地进行,本次招聘工作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0876—12380
中共麻栗坡县委组织部
麻栗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