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郑州市航空港实验区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批准,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本次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共计56人,具体岗位、名额及要求如下:
单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专业要求 |
岗位数量 |
其他要求 | |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12人) |
商事注册登记助理 |
中国语言文学类或法学类 |
5 |
(1)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2)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
商务中心管理 |
不限 |
2 | |||
政策法规咨询 |
外语、导游、 空乘等 |
3 | |||
系统维护管理 |
计算机类 |
2 |
(1)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2)2年以上计算机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3)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
审计服务中心(10人) |
财务审计 |
应取得助理审计师、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和3年以上财务、审计相关工作经验 |
7 |
(1)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2)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审计师、会计师以上职称的可免笔试; (4)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或相关工程师以上职称的可免笔试; (5)取得全国司法考试A类证书可免笔试。 | |
投资审计 |
应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及相关职称和3年以上投资审计工作经验 |
2 | |||
法制审理 |
3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 |
1 | |||
区工商分局 (4人) |
注册官助理 |
法学类或经济类、管理类 |
4 |
(1)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后出生); (2)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
区人民法院(30人) |
书记员 |
法学类 |
16 |
(1)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2)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
司法宣传 |
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 |
2 |
(1)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2)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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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 |
公安类、体育类 |
男(9人) |
(1)2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2)男性身高175cm 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 (3)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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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3人) |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五)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聘用形式及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实验区相应岗位工作。其工资待遇参照实验区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标准确定,按照郑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1.参加笔试人员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9月14日9:00—9月17日18:00。考生登陆郑州人事考试网(www.zzrsks.com.cn)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初审:2015年9月15日—9月18日18:00。考生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在1日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15年9月20日18:00前,考生登陆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科。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2015年10月8日9:00至10月10日18:00期间登陆郑州人事考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
2.免笔试人员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9月14日—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机场中州第一门西北侧金融广场财政局一楼)。
(3)报名材料:
应试者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
(二)注意事项
1.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2.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4.报考者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和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371-86198296。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为2015年10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准考证为准。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可以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相同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也可选择参加笔试,按照实际成绩计算笔试成绩。
3.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网站公布。
(二)面试
1. 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网站公布或以电话通知等方式通知报考者本人。笔试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报考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报考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者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确认时,发现报考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因报考者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批准后将缩减招聘人数或降低面试比例。
2. 面试人员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网站公布或电话通知应试者。
3.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面试加专业知识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加专业知识技能测试的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60%+专业知识技能×40%。
(三)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三)体检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个人负担。
(四)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招聘人员实行派遣聘用制管理,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满由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回避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程序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按政策规定应该回避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招聘工作。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报考者未按有关要求参加招聘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网站(http://www.zzhkgq.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0371—86198296
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