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公开招聘特殊勤务巡防队员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金水区综合治理体系,充实群防群治力量,构建辖区防控网络,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经金水区委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特殊勤务巡防队员(以下简称特巡队员),其中包括15名女特巡队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岗位性质和职责
特勤队员由金水区政法委统一招录、统一经费保障,由郑州市公安局金水路分局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使用,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维稳处突、治安防控以及治安巡逻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金水区招聘特巡队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丁胜全 金水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副组长:郭 冰 金水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冯献彬 金水路分局政委
成 员:齐慧茹 金水区财政局副局长、国资办主任
张志刚 金水区人社局副局长
朱 华 金水区巡防办主任
严文志 金水路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招聘办设在区巡防办,朱华同志任招聘办主任,金水路分局张建军同志任招聘办副主任,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
四、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忠于法律,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3、因工作岗位性质的要求,此次招聘的对象要求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男性年龄为18—30周岁,女性年龄为18—25周岁。退伍军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中共党员和有体育特长者优先,体育特长包括武术、散打、拳击、跆拳道、摔跤等。
4、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双眼裸视力在4.8(含)以上,男性身高175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
5、户籍不限。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前科,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治安拘留,被采取刑事拘留、劳动教养、强制戒毒等强制措施的;
(2)有犯罪嫌疑已被立案侦查的;
(3)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的。
五、岗位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1590元∕人∕月
2、单位缴纳“四险一金”713.94元,其中养老保险446.22元、医疗保险178.48元、工伤保险22.31元、生育保险22.31元、失业金44.62元。
3、特殊岗位津贴:450元∕人∕月
工作期间单位包食宿。
(二)服装:由区委政法委根据季节变换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三)被聘用人员接到被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将组织特勤队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和体能技能、队列训练,并采取边培训边上岗的方式,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金水区政法委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试用期满且表现合格者,按《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以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聘用年限。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六、招聘程序及方法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三公开” 制度(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政审及体能测试、体检及面试、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4日至10 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郑州市公安局金水路分局特勤大队一楼大厅,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一路与经五路交叉口向东20米路东。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到场报名,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相关材料,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1)报名时填写《金水区2014年公开招聘特巡队员报名表》(表1)(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交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3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报名申请被受理后,由招聘办指定专人对报名人员进行统一的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现场领取《金水区2014年公开招聘特巡队员体能测试表》(表2);
(4)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政审及体能测试
1.政审工作由招聘办安排专人组织进行,不符合政审条件的人员不能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
(1)时间:2014年10月21日下午14:30至下午18:00。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项目:男: 1000米跑、俯卧撑
女:800米跑、仰卧起坐
体能测试结束后评出成绩,计入《金水区2014年公开招聘特巡队员体能测试表》(表2),并按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体能测试均当场进行,不受理复试申请。
(三)体检
体能测试结束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在面试时需提交市级以上医院(含市级)出具的体检表。主要内容包括:
1、身高和体重;
2、裸眼视力测试;
3、乙肝五项血液化验单原件;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面试
1、时间:2014年10月23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2、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
1、个人对社会公安保卫工作的了解情况;
2、个人对社会稳定重要性的理解;
面试结束后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合格人员。
(五)公示及录用
拟招聘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示 3天。对在公示期群众反映的问题,招聘办应派人认真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短时间难以核实的,暂缓招聘。如因被取消成绩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排名依次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及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招聘人员应秉公办事,严格招聘纪律,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联系电话:0371-86261080
联系人:张建军 13592601215。
程娜 15729377978。
监督举报电话:0371-63526074
八、未尽事宜,由招聘办研究确定。
金水区委政法委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