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计划名额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人,其中区直机关所属全供事业单位26人,各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10人。具体招聘专业、人数及要求详见公告后附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其中,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必须在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五)年龄应符合各招聘专业要求(截止日期以2015年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与报名资格审查方式,由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替。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8日--2015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郑州市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2房间人事管理科(郑州市上街区金华路与许昌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
报名咨询电话:0371—68921562,0371—68920280
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加分材料、相关资格证件等(2015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且必须于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打印)、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5张(红色背景);如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缴纳考务费:按每人30元/科,共60元收取。
4.领取准考证。报名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9日,到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领取准考证,不得由他人代领。
(二)注意事项
1.同一专业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根据招聘专业急需紧缺的需要,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3。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专业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3.笔试成绩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通知书的领取时间由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电话通知等方式通知应试者本人。笔试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应试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同一招聘专业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专业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上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2。降低比例后仍未达到的,核减该专业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三)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面试成绩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在体检过程中,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在考察过程中,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由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工作。不服从分配者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三)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笔试加分条件为: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期间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三)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方案由上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371-68923611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