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规定及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上报的用人计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51个岗位共68名工作人员。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等,详见附表《2015年三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三门户籍(以2015年9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高校毕业生;
2、三门生源(指原是三门户籍就学时迁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在三门现役军人的随军配偶(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年龄18至35周岁(1979年9月18日至1997年9月 18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所载为准,并符合《计划表》中招聘岗位所列各项要求和条件。
部分招聘岗位对户籍、生源等条件另有要求的,以《计划表》所列为准,涉及时间的统一计算至2015年9月18日。
三、报名、确认程序
采用网络报名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确认。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5年9月18日8:00-9月21日17:00。
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smrl.gov.cn/)。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网络报名系统的流程,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同时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在此期间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9月20日、9月21日在网络报名系统上分别公布截止9月19日、20日各岗位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9月22日8:00-9月25日17:0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资格初审时,如对报考人员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异议,可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进行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原因。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2015年9月25日18 : 00 — 9月28日17:00时,已报名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已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2015年9月28日17:00时前再次填报并接受资格初审,此后不再接受报名;查询再次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18:00-9月30日17:00,再次报名后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报名。
4、缴费确认
时间:2015年9月26日8:00-10月8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按每门人民币40元(本次2门共80元)考务费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其中拟招聘计划人数为1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在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相应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将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10月25日8:00 至 10月31日10:00。
已缴费确认的人员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取得考试资格,并按准考证载明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50分,两科共300分,两科笔试卷面原始成绩之和为笔试成绩,合格分为150分,达不到150分的,为笔试成绩不合格,不列入面试人选。其中《综合应用能力(A类)》为全主观题或主观题和客观题相结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为全客观题,具体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可登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专题栏目或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下载)。
2、笔试时间:2015年10月31日上午9:30—11: 30考《综合应用能力(A类)》、下午14:00—15: 30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笔试后15天左右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的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人数达不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1:2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结构化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前的资格确认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入围结构化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具体办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户口簿(以2015年9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门生源的考生须提供原籍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前资格确认期间出现合格人数达不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分数相同的一起递补),若最终递补后资格确认的合格人数仍达不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资格确认合格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实际人数已达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或以上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不作调整;资格确认合格的实际人数达不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的,多出的招聘计划数自然取消。面试前资格确认结束后有放弃面试的不予递补。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总成绩的合成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6 + 面试成绩÷2 。
六、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以 1 : 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笔试成绩高者为优先(下同)。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在体检通知书中明确)参加体检,到规定的体检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止,有放弃体检资格或各种原因取消体检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此时间之后,不论何种原因(包括各种不合格或放弃)造成招聘岗位参加体检人员不足的,一律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全部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中经查实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第十二条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进行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有多人聘用到不同乡镇(街道),《计划表》中没明确具体乡镇(街道)的,在聘用前由业务主管部门根据编制空缺情况明确具体乡镇(街道)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应聘者自行选择各乡镇(街道)岗位。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1、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及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因作弊等行为被主管机关取消考试资格,至现场资格复审确认截止时间仍处在限考期内的;
2、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
3、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4、在考试、体检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恶意注册、报名的;
6、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受处罚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十、注意事项
1、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名称应与之相同或相符,是否相符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会同考试相关部门研究决定。
4、本次事业单位招聘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6、根据台人社发[2015]107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对特定群体实行加分。
7、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根据台政办发〔2008〕82 号文件规定,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十一、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会同考试相关部门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6-83361711
查询网址:http://www.smrl.gov.cn/
2015年三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附件.zip
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