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县政务信息中心人员力量,保证人员的基本素质,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4〕12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思南县政务信息中心新增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专项招聘工作由思南县事业单位招考聘用新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依照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专项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职位、计划及专业
思南县政务信息中心计划专项招聘工作人员14人。具体职位及要求见《思南县政务信息中心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7年9月1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3.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截止2015年9月1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现役军人;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5.2015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发布招聘相关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均在思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5年9月10日至9月1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对象及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并填写“思南县政务信息中心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思南县政务信息中心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由专人负责,审查通过的须经审查人签名确认。资格审查时所持的证明上需盖有出具证明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交费
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须到交费处缴费,缴费结束后持报名相关材料到报名处交报名材料并登记,才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交费或未交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准考证发放
1.发放时间:2015年9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发放地点: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按以下办法实施。
考试只实行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一)笔试内容为:财税等相关基础知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19日上午9:00—11:00,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照招聘职位计划人数与招聘职位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如考生考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侧重于查阅档案、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的考核;对往届毕业生要采取查阅档案、还需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实地综合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纪律处分,正在立案调查,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五)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以及报考职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的。
(六)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八)在2015年10月30日前不能按时提供考察相关材料的。
(九)其它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思南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等,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人员及其主管部门按相关要求办理聘用、人事代理等手续,聘用合同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鉴证后生效。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在报考职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年。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思南县事业单位招考聘用新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0856-7229541
招聘监督电话:0856-7224052
附件:
思南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