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考崇福镇行政村工作人员及综治大队合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计划招考行政村工作人员8名、综治大队合同工6名,具体的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考范围和对象
行政村工作人员为招考村户籍人员,或原为招考村户籍的人员;综治大队合同工为桐乡市户籍人员。
三、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事业心、责任心强,认真履行职责;
3.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热爱本职工作;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放宽到高中及以上;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考程序和办法
招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推荐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推荐报名、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的办法,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3比例时,则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考人数或取消招考计划。
2.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满分值为100分。
3.面试。笔试后根据岗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体能测试对象。
综治大队合同工需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男性1000米、女性800米跑及立定跳远。
4.确定入围人员。行政村工作人员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合成总成绩;综治大队合同工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20%合成总成绩;如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排位在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5.考察、体检。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6.公示、试用。经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录用对象,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工资待遇按镇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1—12日,上午8︰45—11︰30 ;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崇福镇政府七楼709室。
报名办法: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复员、转业)证件证明、有效户籍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参加报名。
咨询电话:89395011(镇党群办)
查询网站:桐乡人才网、桐乡新闻网、崇福镇政府网
中共崇福镇委员会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