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岳人社发[2013]124号)文件精神,经市人社局核准,2015年岳阳县文化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岗位专业技术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体岗位、年龄、学历、专业和其他要求见附表。详情请查询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和岳阳县政府门户网。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5年9月14日至9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共3天,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地点
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1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730-7608836。监督电话:0730-7657002。
(三)报名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供信息网上查询。
4、报考人员须提供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4张。
5、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6、填写报名登记表,缴纳考试费125元。
四、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采取现场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考生参加面试一律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方可进入考场。
(一)专业面试开考比例
1、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数。
2、紧缺急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报,经市人社局批准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专业面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面试时间:2015年9月24日(8:30—18:00)
2、专业面试地点:岳阳花鼓戏传承剧院。
3、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9月23日上午:8:00—12:00在原报名地点领取。
(三)现场才艺展示内容: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专业工作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水平,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
1、声乐演员:从才艺和形象两方面记分。
才艺:①自备表演唱两首民歌(其中清唱一首民歌);②自备一段才艺表演。
形象:从形体、气质等方面评分。
注:除民歌清唱外,考生可自备伴奏碟或自请伴奏老师。
2、舞蹈演员:从才艺和形象两方面记分。
才艺:①自备表演一段舞蹈;②自备表演一组基本功组合;③根据音乐即兴表演一段舞蹈。
形象:从形体、气质等方面评分。
注: ①、②由考生自备舞蹈音乐碟。
3、器乐(大筒)演员:从专业和形象两方面记分。
专业:①自备演奏一首大筒曲目;②简谱视奏;③现场视奏一段岳阳花鼓戏。
形象:从形体、气质等方面评分。
注:考生自备乐器。
4、器乐(钢琴)演员:从专业和形象两方面计分。
专业:①自备演奏一首钢琴曲目;②五线谱视奏。
形象:从形体、气质等方面评分。
5、戏曲演员:从才艺和形象两方面计分。
才艺:①自备表演一段基本功和身段组合; ②自备清唱一段花鼓戏;③自备一段才艺表演。
形象:从形体、气质等方面评分。
注:除②(花鼓戏清唱)外,①和③考生可自备伴奏碟。
(四)设立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0%计算。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体检、考核资格。
(五)考试成绩公示
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如考试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再相同的,以专业技术职称较高者优先。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试成绩排名对入围人选等额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负责。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和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
六、聘用管理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凡新招聘人员不到岗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县纪委、县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纪律规定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
1、应聘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考核、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2、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考核体检程序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不予递补。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