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特向社会招聘警示教育基地专职讲解员,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性质:计划招聘2名警示教育基地讲解员(女性)。性质属于编外聘用。聘用时间为2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再续聘。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检察工作,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有敬业和进取心,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的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播音主持专业毕业生。
三、招聘办法: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报名,严格资格审查,面试、普通话测试,按高分到低分,体检、政审确定招聘人员。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扰原则,确保招聘质量。
五、被招聘人员主要从事警示教育基地讲解等检察辅助工作,工资待遇每月1600元(不含加班补助、年终奖金),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六、报名时间:2015年8月21日至31日。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照片2张。
七、面试、普通话测试时间和地点:9月2日上午8:00在宣州区人民检察院八楼会议室。
八、报名地点: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建材市场对面)。
九、联系人:李婧,联系电话:2811072 2518606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检察院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