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公安局大队招聘公安辅助性岗位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公安辅助性岗位用工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协勤1名(女性)
二、聘用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
(二)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公安协勤工作;
(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没有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七)具有比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9月15日之前。
(二)报名方法: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一寸免冠照2张,到建德市公安局5楼507室报名。
四、聘用事项: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与建德市新安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辅助性岗位用工聘用手续,并派遣到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工作。
五、聘用后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本市机关单位辅助性岗位派遣人员待遇及考核奖(交五险一金)、月工资待遇不低于1600元。
咨询电话:64703535、13858161659(饶)
建德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