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李家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充实劳动保障工作人员队伍,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结合李家镇实际,经研究。报建德市劳动监察大队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及条件:
1、李家镇常住户口社会人员或李家镇生源应、历届毕业生,年龄 35周岁以下;(退役士兵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专业不限,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户籍及有关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25日;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男女不限,身体健康,能满足相应的工作要求;
5、热爱劳动保障监察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工资待遇: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享受机关事业辅助性岗位待遇。
招聘程序:
1、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上午9:30至下午17时止;上午9:3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一寸免冠照2张;
3、由李家镇人民政府、市劳动监察大队统一组织,直接笔试(笔试内容作文800字体裁不限)、面试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地点:镇政府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联系电话:58313131
5、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
李家镇人民政府
建德市劳动监察大队
2014年8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