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6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工作经历和年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岗位表。
三、报名形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4日至1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双休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携带打印录入好的《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进行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缴纳笔试考试报名费50元。
(二)报名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中共仙桃市委办公室:仙桃市委办公大楼六楼市密码管理局。
联 系 人:束欢
联系电话:0728-3491002 18608663109
2、市水务局:市水务局人事科(市水务局九楼)
联 系 人:汪宏平
联系电话:0728-3334697 18007229849
3、市科技局:市科技局403室(仙桃大道中段12号)
联 系 人:王齐勇
联系电话:0728-3317449 13789913788
(三)报名要求及办法
报名登记表填写。《仙桃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仙桃市人社网(www.xt12333.com)下载(以下各招聘环节的通知公示等内容都在此网站公布),要求在计算机上录入后,A4纸打印报名表一份。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承诺书》和《违规考试人员相关处理措施》后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取消面试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
(四)报名调剂
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者可以选择是否愿意接受报考调剂,由市人社局根据报考者的意愿,选择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经调剂不成功或不接受调剂的,退还考生考试报名费,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1、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岗位所需专业科目由主管部门制定方案按照比例加入笔试试卷,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市人社局派人进行监督指导。
(二)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准考证由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在2014年12月12日统一发放。
(三)笔试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2、今年继续执行《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在笔试考试成绩上增加5分,并计入综合成绩折算。
五、笔试成绩查询及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完成后,按各招聘事业单位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 考生通过仙桃人社网(www.xt12333.com)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根据网上通知,考生确认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六、面试及资格审核
各招聘单位及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并确定面试人员和通知面试时间。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报经市人社局批准可依次递补。原则上报考人员不足1:3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面试工作按《仙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仙办文[2012]73号)文件执行。
七、总成绩计算及考核体检
(一)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中共仙桃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市水务局、市科技局所属事业单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按两项折算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成绩后,出现总成绩末位并列情况须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不再重新计算总成绩。面试考生由总成绩末位并列人员组成。
(三)考核、体检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暂按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者可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八、公示
市人社局在仙桃市人社网(www.xt12333.com)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并下达聘用通知后,各单位新招聘人员统一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办理聘用手续。
附:
本公告由仙桃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201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