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40号
(四)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部从事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实行参照管理,教学人员为事业编。主要职能是:组织培训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统战干部;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方针、政策,学习统一战线和民主党派的历史。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教研室教师
招聘岗位职责:承担统一战线教学培训和统战理论研究职责。
(二)招聘数量:1名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3、所学专业为中文、历史、哲学、英语;
4、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统战工作,热爱教育事业;
5、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统战干部的基本素质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技能;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四、招聘信息发布
于2015年8月13日至8月21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市社院人事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时间:2015年8月24日至8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40号1号楼302室
3.联系人:张航 27498718
4.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2张;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
5.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由市社院自行组织。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统战理论、时事政治等内容,题型包括单选、多选、简答、论述。
笔试时间:2015年9月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40号1号楼301室。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在2015年9月10日至11日,到市社院人事处办理面试确认手续,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社会人员还需同时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由市社院在市委统战部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市社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市委统战部选派考官组成。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谈。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2015年9月16日上午9:00-11:00。
面试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40号1号楼310室。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市社院人事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考务咨询电话:27498718(市社院人事处)
举报监督电话:83609434(市委统战部干部处)
附件: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