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定不移”批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重大部署,自治区党委决定,每年推荐一批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参照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落实待遇,实行动态管理。为确保村党组织书记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更好调动和激发工作积极性,鼓励他们打消顾虑,大胆工作,根据自治区、地区相关通知,结合阿勒泰市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招聘解决事业编制待遇人选推荐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在当地现有事业编制空编内,按照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
二、公开招聘范围
任村党支部书记3年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任期内集体或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
三、招聘人选条件、资格
1. 政治上强,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反对“三股势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地委保持高度一致。
2. 品行端正,办事公道,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敢抓善管,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在维护社会稳定、处置突发性事件、增进民族团结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受自治区党委表彰的,可不受任职年限、学历和年龄限制,应推尽推。
4. 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 近3年内所任职村发生过暴恐案件、“三非”活动、重大群体性事件,以及近亲属和近姻亲关系中有宗教极端表现的,一般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6. 任职村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曾因违法违纪被处分的一律不得推荐。
三、招聘工作程序
由市委组织部会同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1. 发布推荐招聘公告。通过本地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和报纸发布推荐招聘公告,同时由乡镇党委将推荐招聘信息传达到每个村。发布公告时间为5天。
2. 个人提出报考申请。发布公告后,由村党组织书记本人书面提出报考申请,报乡镇党委。乡镇党委根据人选条件要求研究确定初步推荐人选。
3. 市委组织部门考察。市委组织部门对各乡镇推荐人选汇总初审后,确定拟推荐招聘人选,由市委组织部门会同编办、人社部门成立联合考察组,对拟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和政审。同时,征求纪检、公安、民宗、计生等部门及“访惠聚”工作组意见。
4. 市乡村进行公示。考察和政审合格后,分别对拟推荐人选在本县市和其所在乡镇、村队进行5天公示。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将进行认真核查。对公示及核查无异议的人选,由市委组织部门报地委组织部审核,地委组织部将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建议人选统一组织体检后,统一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5. 考试聘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自治区人社厅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有关法律法规,对建议人选进行考试、培训、体检合格后,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通过媒体统一进行聘用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地区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 推荐时间:2015年8月7日至8月11日。
2. 推荐相关材料要求:填写《自治区2015年解决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事业编制待遇人选推荐表》,并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职务任聘文件、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四份),近期一寸免冠正装蓝底照片四张报市委基层办。推荐表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主要业绩要具体突出,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推荐资格。
3.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向市委基层办咨询。
联系电话:2133575。
中共阿勒泰市委组织部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