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公告
受我区部分单位委托,计划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155名,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户籍及身体条件(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15年8月7日);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69年8月7日至1997年8月7日期间出生);
(四)报考社会人员岗位的需已取得相关学历的毕业证书;
(五)报考退伍军人岗位的应持有退伍证;
(六)招聘岗位所须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
定于2015年8月7日起在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bchrss.gov.cn/)、北辰新闻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3日— 8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辰区京津公路与北辰道交口北辰大厦A座二楼大厅)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部门一个岗位,不可以兼报。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未能开考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3、提交材料
请报名人员登录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bchrss.gov.cn/)下载打印报名表并填写完整,报名时持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除上述材料外,报考条件设置为“普通高等院校专/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岗位的报名人员需提交毕业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获取方式详见“报考须知”);报考退伍军人岗位的报名人员需提供退伍证。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报名考务费45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免交报名考务费。
(三)考试科目、时间
1、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8月19日
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安排通知:2015年8月21日
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参加面试需缴纳考务费45元。
具体时间及要求见《面试安排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总成绩并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报考消防支队专职消防员岗位的考生还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体检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测试标准及科目:
100米(16”50)、仰卧起坐(15个/分钟)。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标准,在同类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体检。
(五)考察
根据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查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履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相关待遇及分配
(一)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同类人员标准。具体如下:
1、合同制辅警(交通辅警、司法辅警、公安辅警及消防员)、地税局税务协税员及行政审批局帮办、便民专线员:月基本工资1850元,另有津补贴、考核奖约 700元,工龄补贴60元/月年(含五险一金);
2、统计局统计员:月工资3300元,补贴约500元(含五险一金)。
3、环保局网格化监督员:月工资4000元(含五险一金)。
注:五险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一金为:住房公积金。
(二)被聘用人员纳入劳务派遣管理,与辰和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辰和劳动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先签定一年劳动合同,含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表现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此次招聘的合同制聘用人员,将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安置和调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电话:022-86815819
监督电话:022-26819845
附:
天津市辰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