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市信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身体健康,大学专科以上计算机、汉语言文学、管理学相关专业;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机关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机关工作纪律;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处分(罚)期间的;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由市信访局负责组织。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7日至8月17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市信访局办公室。
3、手续:报名者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5张,本人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不得由他人代报。
4、审查:由市信访局负责,依据《公告》中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填写《襄阳市信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襄阳市信访局根据报名情况统一组织考试考核或者面试考核,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三)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1、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底顺序,按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市信访局负责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对象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公示。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上进行公示。
具体考试或者面试考核、公示情况查询请登陆: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3575956
监督电话:3607160
三、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法犯罪记录、违反考试或面试考核纪律或者本人放弃的,取消资格,依据考试或者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并经市信访局岗位业务培训合格的,由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派遣机构)与工作人员签订人事派遣协议。
录用后服从襄阳市信访局统一管理,在相关业务岗位工作(非编制人员),不得从事社会兼职。
四、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缴纳,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支付。
附: 襄阳市信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襄 阳 市 信 访 局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