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蒲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员简章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区直事业单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5名,职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新蒲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户籍不限;
3、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8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岗位表》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
8、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
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8月17日-8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
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组织统战人事处人事科(遵义市第十五中学往遵义方向沿326国道500米)。
2.报名所需材料:
(1)《新蒲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招聘岗位所需其他相关材料按《岗位表》备注栏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应由报考人员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对相关信息负责。若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考生报名后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时当场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并按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15年8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考生报名处领取面试准考证。
本次招聘由于针对的是急需紧缺专业人员,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不笔试只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内容为该职位所需能力和知识。
(四)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复查一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区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主要是审查招聘对象德、能、勤、绩、廉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考生社会表现情况,同时再次复查报名资格,写出政审报告。
对不符合条件的,由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
由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新蒲新区门户网公示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由新蒲新区组织统战人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新蒲新区纪工委(监察局)的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简章由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1—27708129(人事部门)
监督电话:0851—28655667(纪检监察部门)
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7日
新蒲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员岗位表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统计办 |
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 |
A |
1 |
本科及以上 |
工程造价 |
具有工程造价员及以上资质,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采购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 |
B |
1 |
本科及以上 |
工程造价 |
具有工程造价员及以上资质,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规划站 |
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 |
C |
2 |
本科及以上 |
城市规划及相关专业 |
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建设管理中心 |
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 |
D |
1 |
本科及以上 |
工程造价 |
具有工程造价员及以上资质,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附件:
新蒲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