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为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下属正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根椐工作需要,公开选聘2名专业技术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员和岗位数量
本次选聘人员为佛山市高明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专业技术雇用人员,选聘人数2名,从事财务总监派驻及管理工作。
二、选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男性50周岁以下(1965年8月1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1日后出生);
5、具有以下职称或执业资格之一:审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6、具有五年以上审计、会计或税务工作经历。
三、报名及选聘办法
(一)本次公开选聘由佛山市高明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由其负责公告的解释工作。
(二)报名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简历、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其他可证明本人工作能力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要求A4纸张纸质材料),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和生活照各1张;2、如实、完整填写《佛山市高明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聘专业技术雇用人员报名表》。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可通过现场报名和邮寄资料进行报名。报名地点为佛山市高明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和平巷10号305室,邮政编码:528500,联系人:夏先生,联系电话:0757-88633238)。现场报名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邮寄报名的材料请用特快专递邮寄。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8月14日。
(五)根据职位要求,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并按照分数高低排列确定人选。
人选确定后,进行考察、体检等,再办理雇用手续;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六)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拔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雇用期内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按照本区政府专业技术雇用人员标准,由区财政统一解决。
附:佛山市高明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聘专业技术雇用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