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主要职能是为政府提供宏观决策咨询和信息技术保障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监测分析、政策研究以及社会经济管理事务,负责公共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承担省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承担推进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合作工作;承担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工作;承担信息化项目咨询和信息系统安全服务工作;承担浙江省一级期刊《浙江经济》的主管主办职能。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经济研究岗位6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
2、博士研究生学历,数量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国民经济学、能源经济或环境科学等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25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研究机构工作经验或课题研究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各环节均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者于2013年10月25日前将报名材料邮寄到招聘单位(以邮戳时间为准)。邮编:310006,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2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人事处。2013年10月20日在北京举办2013年浙江省高层次人才洽谈会中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报名表(样式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明等复印件。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在收到应聘者资料后进行资格审查,5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或电话向应聘者反馈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招聘人数的2倍,否则将酌情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主要测试研究能力、文字能力和专业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
时间:2013年11月4日上午9:30。
地点: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4楼。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和资格复审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
面试人员应由本人前往招聘单位工作地点接受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业绩等原材料。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为综合素质测试。
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着重考查应聘者对宏观政策方向问题的分析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体检及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试结果和入围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
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进行,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核、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经济信息网(http://www.zei.gov.cn,“招聘信息”栏目);
2.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栏目”);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主管单位和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省发改委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1.省发改委(人事处):0571-87057029;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2
电话:0571-87055502
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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