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开发区决定采取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用于协助开发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由县公安交管大队开发区中队使用管理)。现根据要求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 4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乐于奉献,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命令;
2、年龄为20周岁至25周岁(1990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人员)的男性青年;
3、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无残疾,身高1.70米以上;双眼单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5.0。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况。
三、报名事项:
此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4、25日两天,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广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楼党群和人力资源部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系退伍军人的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和参加考试需使用同一居民身份证。
四、招聘程序
1、笔试
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作文等,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名额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末位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不足比例,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3、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等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体能测试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的人选(即6人),如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评内容:男子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其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取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5、体检和政审
根据笔试、体能测评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取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增加吸毒检测项目。政审的标准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6、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按招聘计划数研究确定公示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采取劳务派遣方式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两年一聘。
五、聘用工资待遇
月工资福利等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等项,聘用期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
六、有关要求
报考者必须提供真实证件,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招录资格。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如发现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视情节予以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开发区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
咨询电话:0563-6988718监督电话:0563-6988056
附件:开发区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
广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