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2015年烟台市福山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特勤人员20名(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报考除岗位另有要求外,须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体育大学武术、散打专业毕业生,须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进行视力、身高等体格初检。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8月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市场(福山区福海路152号,原劳动局大楼一楼大厅内)。
(二)具体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2015年烟台市福山区公开招聘公安特勤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亲笔签名的《应聘公安特勤人员诚信承诺书》(需在半岛制造业人才网上下载并填写,网址:http://www.fsrc.gov.cn)、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驾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附后)。
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半岛制造业人才网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招考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均按百分制计分,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科。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5:5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法律常识、时政方针、计算机常识、公共管理等知识。综合写作主要考察考生基础写作水平。
2、对部分人员笔试总成绩实行加分。
(1)退役士兵加3分,转业士官加4分;
(2)中共党员加2分;
(3)机动车驾龄在一年以上(准驾车型C3以上)的,加1分;
(4)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体育大学武术、散打专业毕业生,分别加3分、5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可重复计分。
3、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并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4、体能素质测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
五、体检与考核
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学历高低排序,仍不能确定,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半岛制造业人才网上公布。
1、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全部实行劳务派遣。按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月工资2130元(含个人承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并按一定比例逐年递增。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5-6356290
0535-6356306(报名期间)
监督电话:0535-6356279
笔试、面试成绩查询网站和进入面试范围、体检考核范围公示网站:半岛制造业人才网(福山区人社局主办),网址:http://www.fsrc.gov.cn。
附件:
1、2015年烟台市福山区公开招聘公安特勤人员岗位需求表.rar
2、2015年烟台市福山区公开招聘公安特勤人员报名登记表.rar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rar(式样)